智新电子(92021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920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8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 10月 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人。 董事赵庆福、李良伟、常成、王先鹿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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