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002570):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6-06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20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解释20号文,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应当根据该解释20号文进行调整。公司按解释20号文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20号文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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