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信精密(92029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9:58:00 中财网
原标题:腾信精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精密”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腾信精密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 类别主要 交易 内容原预计金额累计已发生 金额新增预计 发生金额调整后预计 发生金额上年实际发 生金额调整后预 计金额与 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 差异较大 的原因 (如有)
购买原材 料、燃料 和动力、 接受劳务采购 设备 及零 配件20,000.0010,619.4780,000.00100,000.00119,331.11-
出售产 品、商 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 人销售产 品、商品-------
接受关联 人委托代 为销售其 产品、商 品-------
其他-------
合计-20,000.0010,619.4780,000.00100,000.00119,331.11-
注:上表中“累计已发生金额”为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美仕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月14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之一3栋2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光电子器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CNC柔性化智能产线及配套软件和相关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东莞市海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二、审议情况
(一)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8万元,金额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标准,因此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行情为基础定价,采取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将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上述新增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与有关关联方就具体交易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及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一致达成,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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