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30062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股票简称:博士眼镜 股票代码:300622 债券简称:博士转债 债券代码:123266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年度) 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二〇二六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以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士眼镜”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平安证券作为博士眼镜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博士转债,债券代码:123266,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一、本次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博士转债 (三)债券代码:123266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37,500.00万元(3,750,000张)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 (七)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6年3月18日至2032年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债券利率:第一年0.10%、第二年0.3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十)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3月24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6年9月24日至2032年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十一)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0.4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A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转增股本、派息(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P1 P0-D+A×k / 1+n+k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 )( )。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二)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博士眼镜)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平安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4号)同意注册,公3,750,000 100.00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元, 发行总额37,50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年4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士转债”,债券代码“123266”。 根据《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转增股本、派息(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1月6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博士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1.38元/股调整为21.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11月6日开始生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P1=P0-D=21.38-0.08=21.3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平安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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