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0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23:10:4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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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中伟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伟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等公告。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958,992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45%,最高成交价为41.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00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796,560,529.38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42 长华化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华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事项概述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1,400万元。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2日、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39,71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208,981.10元(不含交易费)。

上述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调整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7 潍柴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潍柴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H股股东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
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3.57元/股,预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2025
年5月21日、2025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方案》《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H股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及《潍柴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报告书》。

另,鉴于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25年7月25日实施完
毕,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5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3.2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共计39,142,47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约为0.45%,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5.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5.0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96,349,863.8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
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
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7 领益智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领益智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18元/股(含本数)。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及2025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本次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7日。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若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拟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所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3.1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3.16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395,13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197,56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8,23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最高成交价为8.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6元/股,成交金额为319,911,973.8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7 中通客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通客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52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1.1%,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元/股,最低价为10.49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人民币69,986,69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7 力盛体育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力盛体育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若以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5.2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44%;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7.6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2%。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12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于2025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1,719,800 1.0492% 14.1300 /
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2.30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245,36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7 广宇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宇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6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最高成交价为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82851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实施的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7 合兴包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合兴包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五期回购计划”),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67元/股(含)调整为4.5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5 20 2025 5 22 2025 7 23
年月 日、 年月 日、 年月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第五期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98,8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3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996,983.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7 新和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和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区间为30,000万元-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2025-023)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红利、送红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公司2025年5月21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4,299,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53%,最高成交价为22.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9,114,666.5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7 奋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奋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7 宇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宇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本数,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30%,最高成交价为13.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67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53,573,569.3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7 雷柏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雷柏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5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9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已就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依法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0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8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7,800股,回购总金额为5,855,61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公司A股总股本0.0986%,最高成交价为22.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56元/股。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7 恺英网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恺英网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33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3)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同时应当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操作。

2025年9月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4,56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2.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602,1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7 盈趣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盈趣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2024 9 9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年 月 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和2024年9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

2024 10 19
年 月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82),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7.00元/股(含)调整为16.87元/股(含)。

2025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增加自筹资金。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该贷款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2025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6.87元/股(含)调整为16.58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45,6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104%,最高成交价为14.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3,593,694.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7 承德露露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承德露露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4
日、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1.75元/股(含)的价格回购本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数量不低于3000万股(含)且不高于
6000万股(含),回购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500万元(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据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
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11.7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45元/股(含),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最高成交价为8.95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3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25,828,94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
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11.45元/股(含)。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
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7 新宏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宏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304,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回购股份,减持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2,142,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3%,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21,169,786.88元(未扣除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10.03元/股,成交最低价为9.77元/股,成交均价为9.88元/股。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37 千味央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千味央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21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和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2:17 ST广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广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7/31~2026/4/30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477.0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24%
累计已回购金额8,498.5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62元/股~10.9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
全部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
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将“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
个月,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4
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14,77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93,329,151股的比
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10.96元/股、最低价格为4.62元/
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84,985,433.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42 海泰新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泰新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3月3日~2026年3月2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8.7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570%
累计已回购金额4,998.2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8.53元/股~40.9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5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9,877,000股的比例为1.15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40.92元/股,最低价为28.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82,208.1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37 中瑞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瑞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66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4.6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31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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