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0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8:07 金晶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晶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高于20,000万元;回购期限自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获得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回购价格不超过8.06元/股。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8.05元/股。(详见公告编号为临2025-031的临时公告《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19)。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50,000股。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5%,购买的最高价为5元/股、最低价为4.5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8,996,516.98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7 中国交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交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3.58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交建关于以集中竟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7 深圳新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深圳新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2月7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年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5年11月19日止,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银行发放的回购专项贷款。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购买的最高价为12.58元/股、最低价为9.3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295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7 九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3、通过持续的股份回购计划,积极预防和应对系统性、突发性、极端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及流动性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服务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8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8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最高成交价为30.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0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2,124.65 民币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62.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最高成交价为30.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52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1.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7 国邦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邦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回1 2 2025 3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回购期限为 年 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邦医药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国邦医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375,274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成交的最高价为19.88元/股,最低价为18.6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2,600,172.2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恒逸石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逸石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五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五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五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1)。 由于公司注销完成回购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9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并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五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于2024年11月2日、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5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4月2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五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2024-131、2025-001、2025-015、2025-025、2025-028、2025-051、2025-055、2025-068、2025-07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五期)股份数29,240,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最高成交价为6.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7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184,899,176.08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02 慈文传媒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慈文传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简介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的自有及/或自筹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9.03元/股(含)的条件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约110.74万股-221.4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0.4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和2024年11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67%,最高成交价为7.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7,7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歌尔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歌尔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9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4月10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2025 8 31 本次回购股份。截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132,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最高成交价为21.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35元/股,支付金额为338,088,841.68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昂利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昂利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5,000 7,000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 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收到 贷款承诺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7)。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599,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8%,最高成交价为1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7元/股,交易总金额50,001,275.2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泰山石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山石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9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 年5月28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25)。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南玻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玻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3日、2025年3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报告书》。 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7.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7.53元/股,预计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不低于4,444.3773万股且不超过7,658.1887万股;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港币3.1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港币3.05港元/股,预计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不低于2,213.9398万股且不超过3,853.2841万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已于2025年7月23日生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35,533,160股,回购公司B股股份18,215,496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04%。回购A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04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A股价格上限7.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4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997,717.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B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4港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B股价格上限3.05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港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2,835,646.25港元(按照2025年8月29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元=0.91157元人民币换算,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31,990.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普洛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普洛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及《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除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以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6)、《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7)。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22元/股(含)调整为21.6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58,443,576股的0.87%,最高成交价为14.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3,585,30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并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箭牌家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箭牌家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2元/股(含)。根据上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公司将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62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12.4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2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2.49元/股测算,当回购金额为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时,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006,40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67,162,960股的0.8278%;当回购金额为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时,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03,202股,约占目前总股本967,162,960股的0.41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7日及2025年1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末,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7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967,162,960股的比例为0.689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8.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7.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4,987,76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长缆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缆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发布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减持回购股份不超过1,931,0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并应当在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截至2024年3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10,4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20%,最高成交价为14.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8,859,035.7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截至上月末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三、首次减持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了回购股份,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1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1,941,33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18.03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7.95元/股,成交均价为17.98元/股。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在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盛路通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路通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29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8,58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85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1%,最高成交价为7.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60,29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10.85 / 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元股(含)。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赞宇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赞宇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99元/股(含),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13.87 / 2025-030 价格上限为 元股(含)(详见 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58.2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0.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753,569.9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3.87元/股(分红后调整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奥飞娱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飞娱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2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以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披露《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承诺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且贷款比例不超过回购金额的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按相关条件签署了《股票回购贷款借款合同》。 二、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63,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520%,最高成交价为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801,99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集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集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5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相关条款:“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对回购股份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8.57元/股(含)调整为8.4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48)。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1%,最高成交价为5.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元/股,支付金额为4,212,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亦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海利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利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6.00元/股调整为5.83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收盘,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4,895,8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6元/股,成交金额为153,991,193.0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在2025年3月5日回购过程中存在误操作,上述已回购股份中的35万股于集合竞价委托成交。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回购的其他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在回购期限内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7:47 晶品特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晶品特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6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3,342股,占公司总股本75,659,066股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3.00元/股,最低价为81.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885.9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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