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0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20:52 精锻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精锻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回购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2025年6月12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7,981,508股后的524,425,9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96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387,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045%,成交最低价格为8.37元/股,成交最高价格为12.84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10,053.90万元。 上述回购符合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2 八亿时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八亿时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8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481,546股的比例为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20元/股,最低价为27.6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67,414.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2 恒烁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烁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2.5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13,407股,占公司总股本82,929,413股的比例为0.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9.60元/股,最低价为31.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13,021.0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2 帝奥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帝奥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和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899,428股,占公司总股本247,500,000股的比例为2.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22元/股,最低价为16.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766,034.9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 创世纪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创世纪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10,000万元-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09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09元/股进行测算,拟回购股份为2,200.22万股,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32%;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09元/股进行测算,拟回购股份为1,100.11万股,不低于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公告。 2025年1月,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9,962,852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使用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7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7 海正生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正生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36)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资金来源暨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2元/股(含)调整为17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6年2月27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37,3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2,678,068股的比例为0.8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63元/股,最低价为7.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82,602.3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7 光格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光格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6.7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光格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光格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9,105股,占公司总股本66,000,000股的比例为0.86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40元/股,最低价为22.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7124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7 金冠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冠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2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6元/股(含),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和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7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21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0,447股,占公司总股本136,613,184股的比例为0.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97元/股,最低价为14.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1,139.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7 南新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新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8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5,516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86元/股,最低价为7.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7,393.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7 兰剑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兰剑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5月29日,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耀华先生提议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41.88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6日和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5,045股,占公司总股本102,679,640股的比例为0.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47元/股,最低价为32.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7 艾森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森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5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8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52,959股,占公司总股本88,133,334股的1.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5.50元/股,最低价为36.7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05,055.8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7 博睿数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睿数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计划,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2,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拟自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5年10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444,000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减持已回购股份314,761股(含首次减持的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成交最高价83.14元/股,成交最低价69.50元/股,成交均价74.53元/股,成交金额23,458,659.1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1 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713,31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1%。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减持计划的要求。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2、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均价为27.64元/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计入资本公积,有助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3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7 邦彦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邦彦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5,630股,占公司总股本152,225,204股的比例为0.12%,购买的最高价为20.70元/股、最低价为19.4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67.63万元。 截至2025年8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03,636股,占公司总股本152,225,204股的比例为0.27%,购买的最高价为20.70元/股、最低价为17.5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62.81万元。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7 德邦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邦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日,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63.5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4日及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5年5月2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63.5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3.2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8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4,951股,占公司总股本142,240,000股的比例为0.56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45元/股,最低价为35.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73,577.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2 隆扬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隆扬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和2024年2月21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的部分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92,393股,占总股本的0.21%,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下同),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5-053)。 一、 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7元/股(含)。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46.15%,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53.85%。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该部分回购期限于2024年5月18日届满。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数为592,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49元/股、最低价为12.0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8,010,494.2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暨部分回购用途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首次减持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了回购股份,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477,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37,121,462.5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81.5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74.70元/股,成交均价为77.82元/股。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477,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37,121,462.5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81.5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74.70元/股,成交均价为77.82元/股。目前公司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用于出售的回购股份余额为115,000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继续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2 国投资本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投资本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9日,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自2025年7月17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2 奥锐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锐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月21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为分配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现金(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根据《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71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2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1.4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30元/股,最低价为18.8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20,15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2 神马电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马电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7月29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1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06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18,124股,占公司总股本431,684,575股的比例为1.0698%,成交最低价为28.36元/股,成交最高价为30.3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36,642,807.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95,324股,占公司总股本431,684,575股的比例为1.1803%,成交最低价为28.36元/股,成交最高价为30.3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50,656,261.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2 中国外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外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7,1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4,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4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方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 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A 88,254,536 2025 8 31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股份 股,占公司截至 年 月 日总股 本的比例为1.21%,购买的最高价为5.32元/股、最低价为4.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48,336,545.9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2 正泰电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正泰电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35.56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4亿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正泰电器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正泰电器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27.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购买的最高价为23.67元/股、最低价为22.7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999.5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8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74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1%,购买的最高价为23.67元/股、最低价为22.1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9,991.5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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