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宛男:A股或已真正开启慢牛行情 叶国英:寻“真金”
2 曹中铭:“退市不免责”成常态 严格执行到位才是关键 近期,包括中国中期、富通信息、江苏阳光等退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母公司接连被立案或处罚,也再次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 近期,包括中国中期、富通信息、江苏阳光等退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母公司接连被立案或处罚,也再次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据统计,2024年起至今年8月31日,证监会已累计查处67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其中46家已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合计罚款12.46亿元。个人以为,在“退市不免责”已成常态化的背景下,相关处罚严格执行到位才是关键。 近些年来,证监会一直倡导“从严监管”的监管理念,并在日常监管中予以践行。由此我们看到,在新版证券法的加持下,市场违规成本大幅提升。仅以上市公司信披违规为例。原先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60万元的罚款已经属于顶格处罚了,但如今数百万元已成常态。对于上市公司高管的处罚,原先基本都是数万元的处罚多见,如今数十万元甚至超过百万元的也不算什么新闻了。 事实上,证监会“从严监管”的理念,其“外延”已扩展至退市公司上。此前,上市公司一“退”了之的现象较为常见。一家公司退市后,不仅利益受损的投资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并且其曾经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往往随着退市而不再追究。显然,这既不利于保护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容易在挂牌的上市公司中产生“羊群效应”。特别是对于那些存在退市风险的劣质上市公司而言,既然违法违规不会付出代价,那么就有可能激发其薅市场与投资者“羊毛”的冲动。而这一切将随着“退市不免责”的常态化而受到抑制。 中国中期2024年年6月28日从深交所摘牌,富通信息则是2024年8月12日从深交所摘牌。两家退市公司都是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遭到证监会的立案。江苏阳光则是由于触及面值退市条件于2024年7月10日从上交所摘牌,因信息披露违规,退市公司及4名责任人员被罚款33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中期案例被立案的对象为其控股股东,富通信息被立案的对象为其母公司,这与此前相比也是有所区别的。此前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立案对象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自身,很少有涉及控股股东或母公司的。这一客观事实也再次说明“监管从严”的外延在不断扩展。 从根本上讲,退市公司基本上都是问题公司,因经营陷入困境而退市的不在少数。这类退市公司可能连职工工资、社保都不能保障,罚款能够缴纳到位,显然也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比如东旭光电这家退市公司,证监会对退市公司罚款3.9亿元,对21名责任人员累计罚款3000万元。这家公司在退市前,曾连续多年巨额亏损。比如从2019年至2023年,累计亏损超120亿元。像这样的公司,其巨额罚款能否到位,有的个人超过300万元的罚款,是否也能罚到位,显然是存在一定疑问的。 证监会对于已退市公司启动追责程序,这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对于那些已陷入困境,经营举步维艰的退市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如果处罚不能执行到位的话,所谓的“退市不免责”,就有可能变成一句空话。 基于此,个人建议,一是退市公司不能缴纳罚款的,应责令控股股东代为缴纳。可通过划扣控股股东帐户资金,冻结控股股东资产的方式,来达到缴纳罚款的目的。二是对于个人执行为不到位的,应为其贴上“老赖”的标签,在多个方面对其进行限制。 “退市不免责”重在“不免”,在违法违规责任已经确定,并且已经作出处罚的背景下,处罚到位才是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这既包括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也包括刑事处罚。 (本文作者介绍:独立财经撰稿人 在三大证券报等多家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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