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8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00:25 威胜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威胜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0月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47元/股,最低价为23.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8.7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披露的回购方案,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51,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30元/股,最低价为23.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1.7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瑞可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可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12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1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8,606股,占公司总股本288,387,079股的比例为0.09%,购买的最高价为40.66元/股,最低价为33.6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06.5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颀中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颀中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87元/股(含税),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7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108,933股,占公司总股本1,189,573,697股的比例为0.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00元/股、最低价为13.8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320,023.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108,933股,占公司总股本1,189,573,697股的比例为0.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00元/股,最低价为13.8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320,023.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荣昌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荣昌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9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33)、《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564,477,483股的比例为0.01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3.7元/股,最低价为108.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31,95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虹软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虹软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1.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88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9月29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日、2026年9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18)、《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663,972股,占公司总股本401,170,400股的比例为0.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76元/股,最低价为29.0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15.5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热景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热景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93,0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上述回购的股份将于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计划自披露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6年10月15日至2027年4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855,08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1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二)本次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计划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3 □是√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出售计划的要求。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上海凤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凤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9日、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回购股份数量3,000万股—5,000万股B股,回购价格不超过0.575美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披露的《上海凤凰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B股股份的预案》(2026-041),以及2026年8月19日披露的《上海凤凰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4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同时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上月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及2026年9月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9,858,482股,占公司总股本495,294,277股的比例为6.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0.562美元/股,最低价为0.461美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26.70万美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6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08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0.556美元/股,最低价为0.461美元/股,成交金额为287.21万美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恒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551.73万股(含)且不超过689.65万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交易情况为准(回购数量根据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6年2月5日至2027年2月4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和2026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526,7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80元/股、最低价为8.40元/股,回购总额为人民币31,788,67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信立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信立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下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3日登载于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577,1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最高成交价为40.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395.7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 2、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 3、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a)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b)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a)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b)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c)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久立特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久立特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含)至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 12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9)。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6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最高成交价约为19.50元/股,最低成交价约为15.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9,929,38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00:20 ST万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万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2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为952,381股-1,904,7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6%-0.31%),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35)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9.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96%,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3.4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0元/股,累计成交金额9,999,044.00元(不含交易费)。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东诚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诚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399,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最高成交价为15.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68,758.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科伦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伦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涉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已经2026年1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因公司实施202535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方案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4.53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11日生效。因公司实施2026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根据方案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4.5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41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10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4.4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53,06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按照回购金额上限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4.4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906,13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8%。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目前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截至2026年10月31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成交最高价为29.702元/股,最低价为29.55元/股,成交金额为10,366,04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00:20 铭科精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铭科精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 一、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需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 10 31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28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最高成交价为20.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243,865.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格力电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格力电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5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不低于70%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提高公司每股收益;剩余不超过3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9)。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54.5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8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的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4,084,5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441%,最高成交价为40.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0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404,233,888.1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中顺洁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顺洁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2月24日起至2027年2月23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2)。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1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7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80元/股,成交总金额162,851,675.5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申科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申科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包括金融机构回购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1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2026年10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及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上述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第二次股份回购。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6年11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7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33%,最高成交价为1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365,55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股份比例达公司总股本 3%的情况 本次回购前,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67%。本次回购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回购公司股份5,03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99%。本次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华孚时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孚时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024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出售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09月21日至2027年03月20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024年期已回购股份,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2024年期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6-3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集中竞价出售2024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出售回购股份 10,8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4%,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 43,788,21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4.0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3.90元/股,成交均价为4.02元/股。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波动等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本次回购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2、本次拟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00:20 润建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润建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形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6.94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6.94元/股(含)调整为96.9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10月22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325,31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613%,最高成交价为52.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65元/股,成交总金额16,667.9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派林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派林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053,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最高成交价为12.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511,444.2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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