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8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00:15 恒源煤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源煤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源煤电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0万元、不超过25,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9.55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6年1月29日至2027年1月28日,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1月30日公开披露的《恒源煤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0月份,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0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25%,回购的最高价为8.05元/股、最低价为7.5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3,930,109.01元。 截至 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7,891,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05元/股,最低价为6.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740,691.36元。 上述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5 巍华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巍华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00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9.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购买的最高价为14.40元/股、最低价为13.1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955.2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3.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4.85元/股、最低价格为13.10元/股,已回购金额为5,806.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5 金开新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开新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37.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购买的最高价为5.38元/股、最低价为5.2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388.04万元。截至2026年10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513.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3%,购买的最高价为6.85元/股、最低价为5.2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3,917.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5 亚宝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亚宝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5元/股,回购用途为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6.95元/股(含)调整为6.75元/股(含),自除权除息日2026年9月1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1日、8月19日和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1 (公告编号:2026-027)、《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和《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18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6.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7,848,23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5 玲珑轮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玲珑轮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2日、202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6)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10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51.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5%,最高成交价为11.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3元/股,成交总金额约6,999.53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5 海尔智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尔智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且不低于30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A股股份取得融资承诺函的公告》、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股份的公告》、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以及每月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下同)股份2,3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25%,购买的最高价为20.37元/股、最低价为19.7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5,819,072.64元(不含手续费等,下同);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1,841,98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03%,购买的最高价为22.40元/股、最低价为19.6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335,896,223.92元。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变更或终止 无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5 中创智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创智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8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1.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日、2026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4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A股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464.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人民币14.6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人民币13.1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人民币6408.7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 942.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人民币14.6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人民币12.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人民币12,893.9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5 新华百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华百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8月19日-2027年8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10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26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0%,购买的最高价为11.30元/股、最低价为10.6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44,315,509.99元。截至2026年10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4,449,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74%,购买的最高价为11.58元/股、最低价为9.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3,735,881.88元。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