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8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00:35 赛力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赛力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18)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回购最高价为46.95元/股、最低价为44.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5,460,051.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535,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回购最高价为91.00元/股、最低价为43.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82,958,440.3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中工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工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工国际”) 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 10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3.03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 2026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7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及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10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最高成交价为8.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6,93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最高成交价为8.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5元/股,支付的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6,93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 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 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盘龙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盘龙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实施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0)。 因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完成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35.9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82元/股(即35.92元/股-0.1元/股=35.82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9月16日起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5,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39%,最高成交价为20.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3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5,347,010.7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回购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双塔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双塔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按照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高于人民币6.01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回购股份报告书》(编号:2026-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8,606,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1%;最高成交价为4.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80,331,141.94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6.01元/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00:35 宁德时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德时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4日、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9,605,919股,占公司同日A股总股本的0.4447%,最高成交价为331.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8.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360,125,612.64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海泰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泰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A 股(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3.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6 8 28 公司分别于 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2026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2026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2026年9月15日披露了《回购股2026-081 2026 9 17 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 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2026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 10 31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86,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845%,最高成交价为22.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443,70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涛涛车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涛涛车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7.2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2026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正在办理回购专户开户事宜,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00:35 今天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今天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2日、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7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00:35 赛意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赛意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93,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7%,最高成交价格为28.3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5.3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00,977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万兴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兴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2.10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0,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此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4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67,561.2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百普赛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普赛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7)。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150.0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10月26日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9%,最高成交价为45.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00,91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达刚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达刚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3)、《达刚控股: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 2026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同意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贷款额度。 2026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5),公司已于2026年5月13日首次回购33,3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1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51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92%,最高成交价为9.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5元/股,资金发生总额为21,545,113.56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艾德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德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德生物”)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回购报告书》。 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止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10,670,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4%,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2.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6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99,896,151.3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江丰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江丰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3.04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116)。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卫宁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卫宁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13.1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6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37,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13%,最高成交价为7.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2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19,965,36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 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 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 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熵基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熵基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6,000 36.07 / 且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79,5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986%,最高成交价格为25.9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3.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7,053,579.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卡莱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卡莱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3.42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1,2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5,014,811股的0.14%,最高成交价为36.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585,2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次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回购数量及资金总额均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上限,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价格等均符合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新特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特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含),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含),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3.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0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1.84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5.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2,803,96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三诺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诺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6 3 27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25.00 / 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2 )及回购股份进展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156,64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2%,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6,885,343.7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5 回盛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回盛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2025年年度和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2026年7月6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已由不超过37.2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7.00元/股;自2026年9月8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已由不超过37.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6.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7日和2026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2026-07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1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7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最高成交价为22.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0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30,093,9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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